第275章 义军与乡绅共治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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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友德把“村务咨议会”的章程草案往元老会议桌上一放,屋里就炸了。
贺黑虎第一个拍桌子:“啥?让那些地主老财进‘咨议会’?他们前几天还暗中串联想抗税呢!”
孙寡妇也皱眉:“冯先生,咱们刚把租子压到三成,转头就请他们来议事,百姓怎么看?”
翻山鹞倒是沉吟不语,只把章程拿起来细看。
章程写得委婉,但意思明确:各村推举一至两名“有德望、通事务”的乡绅,组成咨议会,参与村中大事商议,特别是修路、兴学、赈济等“公益事”。咨议会有建议权、评议权,但无决断权——决断权仍在民事司和乡贤理事会。
李根柱等众人吵完,才开口:“请乡绅议事,不是让他们掌权,是让他们出力。”
“出什么力?”贺黑虎瞪眼。
“钱力、粮力、人力。”李根柱掰着手指,“修桥铺路要不要钱?兴办学堂要不要粮?赈济孤寡要不要人?这些事,光靠咱们收的那点税,不够。乡绅手里有存粮、有银钱、有佃户劳力——得让他们掏出来。”
翻山鹞点头:“是这个理。但怎么让他们心甘情愿掏?”
“给他们名,给他们脸,给他们一条活路。”李根柱道,“北山的刀能逼他们减租,但逼不出他们真心出力。得让他们觉得,跟着北山干,比跟着官府强——至少能保住家业,还能落个好名声。”
冯友德补充:“章程里写了,咨议会员可立‘功德碑’,善行载入村志。对于积极出力者,民事司可在赋税、劳役上给予适度减免。这叫……恩威并施,赏罚分明。”
吵了整整一天,章程勉强通过。但李根柱知道,真正的难处在执行。
第一个试点选在清涧县的张家集。这里有个叫张半县的乡绅,家有田五百亩,是本地大户。此人精明,北山来了后,他第一个主动减租,还捐了五十石粮修村塾,因此名声不错。
冯友德亲自登门。张半县五十来岁,胖乎乎的,见面就拱手:“冯先生大驾光临,蓬荜生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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