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章 校花成为公司形象代言人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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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长生科技”的骨架已然搭起,技术核心(范长生)、运营大脑(林婉清)与忠诚执行(孙浩)各司其职。
但一个公司,尤其是一家立志走向广阔天地的科技公司,不仅需要硬核的内里,也需要一个能够对外沟通、传递理念、吸引关注的“面孔”。
这个“面孔”,范长生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确定了人选——苏梦蝶。
她不仅是他的恋人,更拥有无懈可击的颜值、优雅出众的气质,以及作为省级艺术大赛一等奖得主所自带的光环与艺术气息。
由她来代表“长生科技”,既能瞬间抓住公众眼球,又能将科技与艺术、理性与感性巧妙融合,塑造出独特而富有吸引力的品牌形象。
当然,这其中也蕴含着他的一份私心——他希望他事业起步的每一个重要印记,都能有她的参与。
他将这个想法先在内部核心会议上提了出来。地点就在新办公室的小型会议室,参会者只有他、林婉清和孙浩。
“我提议,邀请苏梦蝶,担任我们‘长生科技’的首位形象代言人。”范长生开门见山。
孙浩几乎是立刻举双手赞成:“太好了!苏学姐的形象绝对没问题!有她代言,我们公司的知名度肯定能瞬间打开!”
他的反应在范长生意料之中。
范长生将目光转向林婉清,想听听这位新任coo,从更理性、更商业的角度如何看待。
林婉清正在翻阅着初步拟定的公司宣传计划,闻言,握着文件的手指几不可查地收紧了一下,但脸上依旧是那副清冷专业的表情。
她抬起眼,看向范长生,语气平静无波:
“从商业角度分析,苏梦蝶同学的形象、近期获得的奖项声望,以及她与公司创始人……
也就是你的特殊关系,确实能产生不小的关注度和话题效应,对于初创公司来说,是性价比极高的宣传方式。”
她顿了顿,话锋微转,提出了专业层面的考量:“但是,代言不是儿戏。
我们需要一份正式、规范的代言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、代言期限、代言范围、报酬支付、肖像权使用细则以及可能的违约责任。
不能因为私人关系而模糊了商业界限,这对公司和她本人,都是一种必要的保护。”
范长生赞赏地点了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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